朋友很多也免不了覺得空虛寂寞?其實一切都是「偶包」在作祟!
明明朋友眾多,每天都忙著和人聊天,回到家也是Line、FB、IG滑不完,永遠都有說不完的話題,儼然就是人們口中的「人生勝利組」,為什麼我們仍然感覺空虛寂寞?曾經犀利寫出《完全自殺手冊》的日本社會觀察家,告訴你:這是你內心真實的自我在表達意見!
為了呈現出讓他人喜愛的自我形象,我們不知不覺之間給自己強加了許多「偶包」。也許這些偶包確實幫助我們打造一個良好的外在形象,也讓我們被更多人接納認可,但,內心真實的自我,真的想要這樣的形象嗎?
即使有朋友也免不了孤獨的時候
以下是來參加我舉辦的「適應不良者的避風港」這個活動的某位女性朋友的故事。這位女性朋友,每天在公司都會跟朋友一起吃午飯。
光是這樣講,大家大概會想說,那她為什麼需要來參加我辦的活動對吧。事實上,她說她在小團體中經常插不上話,總是不發一語。她甚至覺得,其實自己一個人吃飯還比較好。所以她需要一個能跟更多人產生連結的場所。
雖然是很常見的理由,可是聽完她的說法,我不由得再次感慨人際關係真是複雜啊。即使公司裡有可以一起吃飯的朋友,有時候卻感覺比孑然一身更孤獨。
光是有願意善待自己的人還不夠。舉例來說,只做表面功夫的話,就算一時被眾人接受,一旦本性暴露就從此失去立足之地的人也在所多有。與其提心弔膽的待在團體裡,還不如乾脆一個人待著還比較輕鬆。
我也有這方面的經驗。我從學生時代就一直沒辦法長期與一板一眼的人為伍。畢業後進入大企業工作,被拉入所謂同校畢業的派系時也相當不適應。在內心深處,我感到相當痛苦,因為事實上我就是一個老是在聽一些嘲諷正經態度的歌曲,只想隨心所欲過活的人。
我並不是討厭那些派系的人,事實上我也結交了這種類型的朋友,我很樂於和不同領域的人交流。但不知為何,這種類型的人所群聚的團體卻無法成為我的避風港。在這樣的地方待久了,會讓我感覺非常痛苦。
待不住的地方就不是避風港
「待不住」的意思是「無法待在那個地方」。
要把某個團體視為自己的「避風港」需要滿足幾個條件,並非只要與人建立關係即可。除非在這個關係當中,其他人都願意接受自己最真實的模樣,否則就稱不上是避風港。這是避風港的定義。
我經常在我舉辦的「適應不良者的避風港」活動裡提到自己的社交焦慮症。但我幾乎不曾在其他場合提起這件事。
「我也是因為感覺大家好像都在看我,所以再也不敢搭電車了。」
像這樣的話題,我從沒想過居然能和三、四個人一起討論。
當然,光說出來並不能改善症狀。但至少讓我明白了一件事情:能夠呈現出自己真實的模樣,原來如此輕鬆。
如果不是因為在我的避風港內,和大家一起聊過這件事,我大概也不會在這本書裡揭露出自己的社交焦慮症。不過,這個聚會絕不是只討論這方面的話題。
在社群網站上偽裝自己的風險
挑選要加入哪個團體時,選擇標準在於那個團體願不願意接受真實的自己。
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是廢話,但其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想。回想一下在學校的班級裡,選擇要加入哪個小圈圈時,想必有很多人都為了提升自己在校園中的地位,即使不適合自己,也要擠進地位比較高的小圈圈,對吧。
在社群網站上也會不小心闖入不適合自己的世界。只要戴上面具,扮演別人,就能吸引到喜歡那張面具的人。
「只要發這樣的文,大概就可以吸引人家給我按讚、還有增加追蹤者。」
以此為發言標準非常危險。萬一最後留下來的追蹤者都只喜歡這張面具的話,就必須一輩子都被迫扮演虛假的自己。
我想,這對現在的人來說,大概是最常見的喪失自我過程。
如果是自己真的想變成那個樣子,那當然沒問題。從沒有人規定,必須一直維持在不知道在什麼時候確立的「自我形象」之中。
可是如果並非自己真的想變成這樣,只是勉強自己假扮,我並不建議這樣的想法。最好先思考一下,這個團體是否能允許自己以真實的模樣示人。
待在一個無法以真實的模樣示人的團體裡,其實比想像中還要痛苦。
即使你已經獲得其他成員的接納,卻仍然感到痛苦,這時候肯定是因為你壓抑了自己真實的模樣,才會苦不堪言。
假設你加入某個團體,在裡頭認識很多人,在反覆自我介紹的過程中將逐漸明白說什麼能讓對方對自己產生好感、說什麼會讓對方對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
從此以後,你大概每天都會想做一些能讓對方對自己產生好感的事。像是每天在社群網站上說些討團體成員歡心的話。
如果那些事情你本來就想做,那當然沒問題,表示那個團體很適合你。問題是不管有任何理由,都不該勉強自己迎合對方。因為這麼一來只會逐漸失去自我。
團體一定會有「從眾壓力」
就算你隨時隨刻都在想要討團體歡心,那也不是因為你太軟弱。這種團體的壓力其實時時刻刻都壓在所有成員頭上。這種心理作用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甚至會出現在每一本社會心理學的教科書裡。
首先,團體一定有所謂的「規範」希望成員怎麼做。有的規範會講得很清楚,儼然道德或法律,有時候則是不成文的默契,像是「要聽○○說的話」。
一旦遵守這些規範,通常會得到讚美,希望你多做一點。至於上述的讚美,有時是類似表揚這種顯而易見的褒獎,有時候只是提升成員對你的好感。
相反的,如果違反規範,則會被印上破壞分子的烙印,或是受到若有似無的忽視。藉此向你送出「別再這麼做了」的訊號。
這種迎合團體的行為稱為「從眾」。我們在團體中或多或少都會感受到一點壓力,這就是惡名昭彰的「從眾壓力」。說穿了,團體存在的本質,本來就具有希望「大家都一樣」的性質。
自我評價越低的人,越容易採取從眾的行為。
順帶一提,「規範」的英文是「norm」,「正常」的英文是「normal」。換言之,規範就是要我們正常。每個團體都有這種壓力,但強度各有不同。如果是願意接受成員與眾不同的團體,這種壓力通常會比較小。
重點在於請先觀察那個團體是否願意接受與眾不同的人,是否願意接受意見與大家相左的人、不常參加聚會的人。
引起變化是少數人的任務
這裡有一點絕對不能忘了說,那就是與眾不同的人絕非對團體毫無建樹。
而且那些看起儼然聖旨的規範也非萬能,必須順應時代變化。但如果只是把合不來的人趕出去,剩下合得來的人互相吹捧,規範就永遠不會改變。這麼一來,團體本身也持續不久。
引起變化是少數人的任務。少數人隨時都暴露在被討厭的風險下。如果還能自信滿滿的提出主張,受到他們的影響,即使沒有表現出來,成員內心的真正想法也會跟以前完全不一樣。這也是社會心理學經常提到的觀點。
與眾不同其實是一件很有價值的事。
換句話說,「與眾不同」也沒關係。不只沒關係,根本是一件好事。不容許這種人存在的團體打從一開始就沒必要加入。
仔細想想,我這輩子基本上都扮演著與眾不同的角色。當然也因此不是永遠都能待在安全的立場。但也拜此所賜,讓我覺得活著不再是那麼無趣的事。
(封面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 elcabron)
《請你離我遠一點:《完全自殺手冊》作者,寫給同樣為人際關係所苦的你,讓人生變輕鬆的38種方法》
作者: 鶴見濟
譯者: 賴惠鈴
出版社:樂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