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 shih cover
文化 CULTURE

《胡適:家事篇》——返鄉成婚,堅守一生 胡適婚姻的傳統與革新

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但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

這是胡適一九一八年五月二日,跟江冬秀結婚不到五個月以後,給他從小一起長大、極親近的叔叔胡近仁一封信裡所說的一段話。這段話突兀的地方,在於跟他婚後的言行完全不一致。他在婚後描寫蜜月期間的如膠似漆之情、度完蜜月獨自回到了北京以後所寫的情書、詩歌裡所抒發的濃情蜜意,而且一再懇求母親讓江冬秀到北京和他團圓。所有這些,都不像是為了「博吾母歡心」而強求自己與江冬秀成婚的樣子。

胡適這段話不只突兀,而且反映了一個極其矛盾的心緒。他寫這封信的緣由,在於謝謝胡近仁幫他查證其母不贊成他亟亟於要提前把接江冬秀到北京與之團圓的原因。他一直以為他母親說自己病情「沈重」不是實情,而其實只是一個不讓他接眷的藉口而已。胡近仁在回信裡告訴他說,他母親當時病情確實甚為沈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胡適給胡近仁這封信裡所說的這段話突兀、矛盾,但絕非矯情,特別是:「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這句話。反之,如果胡適說他對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妻子不曾有過不滿意的地方,對他媒妁之言的婚姻不曾有過若有所失的悵惘,那才真正是矯情了。

擁有留美的博士學位的胡適,跟小腳放大、識字有限、別字連連的村姑江冬秀結婚,本來就讓許多二十世紀的中國人——各就各的立場——謂為奇譚、佳話、或者憾事。旁人如此,胡適自己對將就這樁婚事,更是不可能不會有錯綜複雜的心緒的。

青年胡適
(圖片來源: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早在一九一五年三月,在他的美國女友韋蓮司知道他是江冬秀已聘未婚的先生之時,胡適就對她表達了這個錯綜複雜之情。他說:江冬秀是完全不可能瞭解他的所想所思的,因為她連寫一封問候的短信都有困難,何況是讀書呢!不過,胡適說他早已經死了那條心,不會再希冀江冬秀能成為他思想上的伴侶。雖然他曾經要求她讀書作文,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此願不可能達成。然而,他還是抱持著樂觀的態度,因為像他的母親雖然不識字,卻是一個世界上最好的女性。

半年以後,他更在家信裡聲明了他絕不悔婚的決心。當時,胡適的母親在信上說傳言他已經在美國另娶。他在駁斥其為無稽之談的同時,解釋說:「江氏之婚,久為兒所承認,兒若別娶,於法律上為罪人,於社會上為敗類,兒將來之事業、名譽,豈不掃地以盡乎?」他同時強調:「兒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兒久以自認為已聘未婚之人,兒久已認冬秀為兒未婚之妻。」

不悔婚的覺悟,作為新時代的楷模

對他留美時期的和平主義的戰友葛內特(Lewis Gannett),胡適說得更為正氣凜然(histrionic)。他把不悔婚的決心,詮釋為是新思想、新文化的領袖必須以自己為楷模,犧牲自己,以引領社會平順地從傳統走向現代:

如果我們要領導,我們就必須匍匐于傳統。我們屬於一個過渡的世代,我們必須為我們的父母和下一代犧牲。除非我們想失去所有的影響力,我們就必須聽從父母之命,跟他們替我們所選、我們前所未見的女子結婚。我們必須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創造一個比較快樂、健康的社會。那就是我們的補償、我們的慰藉。

周明之指出,在胡適有關婚姻——希望與牢籠的象徵——的作品裡,所有的女主角最終都獲得「自由」,不管是用「出走」私奔的方式,還是以死作為解脫。相對的,婚姻對男性來說卻永遠是一個死牢(death trap)。這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單身的自由,也不能狠下心來用私奔、離婚、或遺棄的方式來了之。」

〈易卜生主義〉是胡適在留美的時候寫的。這篇文章的英文版雖然現在仍然不知下落,但中文版是一篇膾炙人口的文獻。中文版的〈易卜生主義〉裡有幾句關鍵性的名言,例如:「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又如:「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沈』,卻要跟著『陸沈』,跟著墮落,不肯『救出自己』。」

胡適說:「我們必須匍匐于傳統」、「必須為我們的父母和下一代犧牲」,「跟他們替我們所選、我們前所未見的女子結婚。」的話,其所意味的,就是男性在媒妁之言的婚姻裡的命運就只有「陸沈」;就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創造一個比較快樂、健康的社會。那就是我們的補償、我們的慰藉。」

胡適一家
(圖片來源: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對周明之來說,這是典型的佛洛伊德式的過度補償機制(overcompensation)與投射(projection),雖然周明之並沒用這些字眼。然而,我認為這一切所顯示的,不外乎是胡適君子、騎士之風的男性的扮相。男女因應命運的方式,是因其性別而有別的。女性如果覺得她的婚姻不理想,她大可以找出口逃生。然而,像胡適這樣的一個君子、騎士,他的命運就必須是與他的婚姻與共。如果他那艘婚姻之船沈了,他也就必須像船長一樣,與之共沈海底。這是因為胡適是男性,而男性的責任是去引領一個最好的世界,以便女性和孩童們都能被「愛之、養之」。

胡適〈中國的婚制〉:中國傳統婚姻何以優於西方?

然而,即使「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那並不表示胡適認為他與江冬秀不可能在婚後發展出親愛的關係。就像他一九一四年一月,在康乃爾大學所做的〈中國的婚制〉(Marriage Customs in China)的演講裡所說的,傳統中國的婚制在許多方面都優於西方。第一,它「合乎理性」(rationality)。胡適說,把終身大事交給一對十五歲大的少年、十三歲的少女來決定是會出大亂子的。終身大事由父母來定奪是比較合理的。這是因為父母成熟,有較多的人生經驗。更何況天下沒有不愛其子女、不為其子女的福祉著想的父母。

胡適更以當時美國甚囂塵上的優生學為例,說西方社會已經開始認識到婚姻不能任憑個人的選擇,而必須由國家立法,來決定雙方的健康和家庭狀況是否合乎結婚的資格。中國的傳統婚制由父母作主,不但與現代優生學的宗旨不謀而合,而且比起西方透過國家的力量來管制,少了一分專制(tyrannical)的淫威,更合乎人道。

第二,傳統中國婚制比西方更能尊重女子的人格。傳統中國媒妁之言的婚制的優點,用胡適在日記裡的譯文來說,在於它能「顧全女子之廉恥名節,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由於婚事由父母作主,「女子不必自己向擇耦市場求炫賣,亦不必求工媚人悅人之術。」在這種婚制之下,天下女子皆有所歸,即使「有天然缺陷,不能取悅於人,或不甘媚人者,皆可有相當配耦。」中國女子的人格因而得以保全。

西方女子則不然,「女子長成即以求偶為事」,「其能取悅於男子,或能以術驅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耦。」從這個謳歌傳統媒妁之言的婚姻的角度出發,胡適於是大肆抨擊了西方婚姻自由的制度:「是故,墮女子之人格,驅之使自獻其身以釣取男子之歡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

第三,傳統中國的婚姻裡有愛情的成分,只是它產生的時間與迷信戀愛是結婚必經之路的西方人所不知的。他說「西方婚姻之愛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國婚姻之愛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訂婚以後,男女雙方自然會對彼此產生「特殊的柔情」。比如說,訂了婚的女子,「偶聞人提及其人姓名,伊必面赤害羞;聞人道其行事,伊必傾耳竊聽;聞其有不幸事,則伊必為之悲傷;聞其得意,則必為之稱喜。」結了婚以後,「夫妻皆知其有相愛之義務,故往往能互相體恤,互相體貼,以求相愛。」換句話說,結婚以前的愛,是「基於想像,根於名分」,結了婚以後的愛,則是基於必須「互相妥協」以利相處的「實際之需要」。

男女在結婚以前有「基於想像,根於名分」的情與義,結了婚以後有基於「有相愛之義務」的「實際之需要」。這豈不就是胡適與江冬秀從媒妁之言的約定,到成婚以後的愛的寫照!

對月兩相望的濃情蜜意

事實上,即使胡適真的認為他是為了遷就母親,否則「吾決不就此婚」,他在十一月下旬,就在他不到一個月就要返鄉成婚的時候,卻在他給韋蓮司的信裡表達了截然不同的心境。在那封信裡,他雖然說他並沒有到雀躍企盼的程度,但也絲毫不掩好奇、興奮之情:「我不能說我是欣喜地企盼著我們的婚禮。我是帶著怦怦然的好奇心,去迎接這個大實驗的日子——生活的實驗!」

有趣的是,胡適對韋蓮司——對洋人——願意說出心裡的話,但面對自己的國人,特別是公眾的時候,他似乎就相當保留了。這一點,他年輕的時候如此,年紀大了以後更是如此。這裡邊也許有文化的因素,也許有時代的背景,也許也有他個人的特質。

當時,他周遭的朋友一定知道他返鄉就是要成婚。然而,對外他可是守口如瓶。他在《北京大學日刊》所刊登的啟事裡,絕口不提他請假一個月的原因。雖然他北大英文部的同事一定知道他請假的原因,但他在對全校刊布的公函裡卻毫不鬆口。他在致剛成立的「北大英文部教授會」的公啟裡說:「英文部教授會公鑑:適此次請假南旋須至一月中旬始可北回。所有英文部上任一事,已商請陶孟和先生暫為代理。倚裝奉聞。」

對同事如此,對學生更是如此。北大教務處通知學生胡適停課的理由是事假:「文科教員胡適之先生因事請假回南,自本月十三日起。所有哲學門一、二、三年級(中國哲學史)及英文門三年級(歐洲文學)英文門一年級(英文學)及哲學門研究所之(中國名學鉤沉)均暫行停止授課。」

事實上,胡適從十二月十三日起停課,只缺了一天的課,因為北大一九一七學年度的第一學期的課程是在十四日結束的。次日開始溫書假,讓學生準備十八日開始的期末考。胡適從十三日起停課,因為他在家書裡說他要當天啟程。結果,他是一直到十六日才動身的。

胡適請假一個月,因為北大的第二學期是在次年一月十四日開學。從北京回上莊,先坐火車到南京。從南京換船到蕪湖。從蕪湖到上莊有一百六十里路,坐的是轎子,要走兩天,加起來要一個星期的時間。扣掉來回兩個星期的路程,他在上莊其實總共只有三個星期的時間。這三個星期,再扣掉結婚以前一週的準備,就只有兩個星期的迷你蜜月了。

不管胡適是帶著雀躍企盼的心情,還是對一個新的「生活的實驗」的好奇,他結果是沈醉在新婚以後的甜蜜裡。他不管新學期已經開始,不顧他只請了一個月的假。他知道不回去就是缺課,但他就是不甩北大聲聲催他返校的電報,硬是多流連了一個星期,跟江冬秀共渡了只差兩天就滿月的蜜月。

新婚後回到了北京,仍然沈醉在新婚燕爾的胡適,迫不及待、喜孜孜地在信裡向韋蓮司報告他返鄉成婚的點滴:

我已經結婚七個多星期了,還沒向妳報告呢!我們夫妻倆相當快樂,相信我們可以相處得很好!

我在十二月十六日離開北京,二十三日抵家。我還得自創我的婚禮儀式,革除了舊習俗裡所有不合理的規矩。我們沒拜天地,這是我所作的改革裡最重要的一環。但我們還是一起去祠堂裡拜了祖先。為了這件事,我跟母親爭執了好幾天。我不認為我們的婚禮跟祖先有任何關係,而且我也不相信他們的存在。可是,我母親雖然可以接受我其他的改革,但絕不允許她的獨子數典忘祖。到了我結婚的前夕,我終於讓步。於是,結婚後三天,我們夫婦一早就到了祠堂,對著祖先的牌位行三鞠躬。

我們結婚才十天,校方就打電報催我回北京。我當然不肯。我整整在家待了五個星期。這也就是說,結婚後又待了四個星期。我於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啟程,一個星期以後抵京。

目前我的妻子沒跟我在一起。我們原先是計畫一道回來的。可是,我的母親在結婚典禮以後就病了。那幾天張羅中國婚禮那些繁縟的細節把她累倒了。她很快就好轉了,而且康復得很快。她看到我們新婚燕爾的樣子,感到非常地欣慰。我相信她今年的健康情況會很好。

不過,我覺得最好還是把我的妻子留下來陪我母親幾個月。這不只是因為我母親才剛生了病,而且也因為北方的政局越來越險峻。所以,我們在新婚四個星期以後就別離了。我會在六月間回家把她接來。

我回來的第二天就開始教課了。所以我希望妳會原諒我沒能即時向妳報告。

我母親和妻子都要我代她們跟妳問好。我妻子希望在一九二四年,我休假那年,跟我一起去美國!

祝妳、韋蓮司教授、還有夏洛特小姐新年快樂。

在胡適結婚以後一個世紀的時間裡,這個世界上,除了韋蓮司——如果她當時曾經忍受了心碎的煎熬打開胡適的信來看的話——以外,所有人都無緣知道胡適當年返鄉成婚的細節。中文讀者,就一直要到二○一五年出版的《胡適留學日記手稿》裡的〈歸娶記〉出現以後方才知道其經過。

(封面來源: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胡適:家事篇》
作者:江勇振
出版社:暖暖書屋

胡適:家事篇
作者:江勇振
出版社:暖暖書屋